人力資源部于2月9日對公司下列6類人員進行清理:擅自離崗長期不歸人員;因病超過醫(yī)療期卻未上班的人員;連續(xù)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人員;未經人力資源部同意借調外單位的人員;違反有關規(guī)定長期不在崗的人員;未經公司同意調動,擅自離崗的人員。
公司近年來認真貫徹人力資源管理制度,干部隊伍建設得到有效加強,但一些直管部仍存在職工違反工作紀律依舊在崗的現象,特別是一些職工長期在編不在崗,嚴重影響了在崗職工的工作積極性,給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造成了諸多弊端。為進一步加強用人規(guī)范和隊伍建設,公司將對上述6類人員進行嚴肅處理,對擅自離崗長期不歸的人員、連續(xù)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人員、違反有關規(guī)定長期不在崗的人員公司將堅決依據《勞動合同法》解除勞動合同;對未經人力資源部同意借調外單位的人員、未經公司同意調動,擅自離崗人員要求在規(guī)定時間內辦理調離手續(xù);對因病超過醫(yī)療期卻未上班的人員要求做勞動能力鑒定,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,則盡快辦理退休手續(xù)。
人力資源部 朱永琴/報道